6月30日前包括30日吗,6月之前是指6月30日前吗

阿晓 车主话题 2022-05-11 166 0

贵州商务厅

国税总局贵州税局

关于规范二手车运营手段的通告

各市区、自治区商务局、税局:

为标准我国二手车运营个人行为,确保领域井然有序身心健康发展趋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二手车商品流通管理条例》(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国务院有关推动二手车便捷买卖的实施意见》、《商务部等11部门政策研究室有关推动二手车便捷买卖 加速活跃性二手车销售市场的通告》、《二手车商品流通企业运营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所示:

一、根据《二手车商品流通管理条例》,经市场管理行政工作部门依规备案,获得企业营业执照的二手车贸易市场经营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理应根据所在地商务负责人部门及国务院办公厅商务负责人部门全国各地车辆商品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备案基本信息产生变动的,理应自信息内容变动之日起30日内进行信息内容升级。

二手车立即买卖理应在二手车贸易市场开展。

各个商务部门和平级税务局应加强对二手车贸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日常管控工作中,对无场所无设备、跨区县开税票、不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服务的二手车贸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商务部门应撤销其备案资质,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平级税务局终止派发《二手车市场销售统一发票》;税收部门发觉的,应书面形式告之平级商务部门,并采用有关监管对策。

二、二手车贸易市场就是指依规开设、为交易双方给予二手车集中化买卖和相关服务的场地;二手车经营主体就是指从业二手车经销商、竞拍、经济、评定评估的公司。

三、商务部门应将根据备案的二手车贸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名册按月书面形式告之平级税收部门,税务部门根据商务部门出示的公司备案种类派发税票,并依照差异的备案种类执行税收管理。

税收部门未收到商务部门书面形式告之已根据备案的二手车贸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名册的不可派发《二手车市场销售统一发票》,备案基本信息产生变动的对比此条以上管理规定实行。

四、备案所需资料和备案程序流程(见配件1)。

五、二手车贸易市场备案标准(见配件2)。

六、我国新办的二手车贸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具市(州)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的《贵州二手车买卖 二手车企业登记备案记录表》(下称《备案表》,见配件3)到当地的负责人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二手车市场销售统一发票》申领办理手续,未获得市(州)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备案表》的不可申领《二手车市场销售统一发票》;本通报下达以前已备案或未备案的二手车贸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所在地商务部门再次获得市(州)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备案表》,未再次获得市(州)级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备案表》的不可再次申领《二手车市场销售统一发票》。

七、各个商务、税收部门要加强备案公司信息交换,立即依法查处违纪行为。

配件:

附件1备案所需资料和备案程序流程

配件2二手车贸易市场备案标准

配件3贵州二手车贸易市场经营主体备案记录表

贵州商务厅

国税总局贵州税局

2022年4月24日

(拷贝并开启链接下载相关附件:http://sw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5/t20220505_73700153.html)

由来 贵州人民政府网

编写 郭睆秋

二审 施昱凌

三审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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